曹雪芹生平简表 曹雪芹人物生平
雍正二年(甲辰1724)闰四月二十六日生。
雍正三年(乙巳1725)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周岁,遂以芒种为生辰之标志。
雍正六年(戊申1728)父曹頫获罪抄家逮问,家口回京。住蒜市口。
乾隆元年(丙辰1736)赦免各项“罪款”,家复小康。十三岁(书中元宵节省亲至除夕。宝玉亦十三岁)。是年四月二十六日又巧逢芒种节(书中饯花会)。
乾隆二年(丁巳1737)正月,康熙之熙嫔薨。嫔陈氏,为慎郡王胤禧之生母(书中“老太妃”薨逝)。

乾隆五年(庚申1740)康熙太子胤礽之长子弘皙谋立朝廷,暗刺乾隆,事败。雪芹家复被牵累,再次抄没,家遂破败。雪芹贫困流落。曾任内务府笔贴式。
乾隆十九年(甲戌1754)《脂砚斋重评石头记》初有清抄定本(未完)。
乾隆二十年(乙亥1755)续作《石头记》。
乾隆二十一年(丙子1756)脂批于第七十五回前记云:“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五月初七日对清。缺中秋诗,俟雪芹。”是为当时书稿进度情况。脂砚斋实为之助撰。
乾隆二十二年(丁丑1757)友人敦诚有《寄怀曹雪芹》诗。回顾右翼宗学夜话,相劝勿作富家食客,“不如着书黄叶村”。此时雪芹已到西山,离开敦惠伯富良家(西城石虎胡同)。
乾隆二十三年(戊寅1758)友人敦敏自是夏存诗至癸未年着,多咏及雪芹。
乾隆二十四年(己卯1759)今存“己卯本”《石头记》抄本,始有“脂砚”批语纪年。
乾隆二十五年(庚辰1760)今存“庚辰本”《石头记》,皆“砚斋四阅评过”。
乾隆二十六年(辛巳1761)重到金陵后返京,友人诗每言“秦淮旧梦人犹在”,“官颓楼梦旧家”,皆隐指《红楼梦》写作。
乾隆二十七年(壬午1762)敦敏有《配刀质酒歌》,记雪芹秋末来访共饮情况。脂批:“壬午重阳”有“索书甚迫”之语。重阳后亦不复见批语。当有故事。
乾隆二十八年(癸未1763)春二月末,敦敏诗邀雪芹三月初相聚(为敦诚生辰)。未至。秋日,爱子痘殇,感伤成疾。脂批:“……书未成,芹为泪尽而逝;余哭雪芹,泪亦待尽……”记之是“壬午除夕”逝世,经考,知为“癸未除夕”笔之误。卒年四十岁。
乾隆二十九年(甲申1764)敦诚挽诗:“晓风昨日拂铭旌”,“四十华年太瘦生”,皆为史证。
对曹雪芹的评价:
曹雪芹的一生,是不寻常的,坎坷困顿而又光辉灿烂。他讨人喜欢,受人爱恭倾赏,也大遭世俗的误解诽谤、排挤不容。他有老、庄的哲思,有屈原的《骚》愤,有司马迁的史才,有顾恺之的画艺和“痴绝”,有李义山、杜牧之的风流才调,还有李龟年、黄幡绰的音乐、剧曲的天才功力。他一身兼有贵贱、荣辱、兴衰、离合、悲欢的人生阅历,又具备满族与汉族、江南与江北各种文化特色的融会综合之奇辉异彩。所以我说他是中华文化的一个代表形象。
首先,曹雪芹无疑是我国伟大的小说家之一,毕其一生之力,写下了“字字是血”的文学巨着《红楼梦》,让今人有幸一睹大观园里的风采。《红楼梦》一书,无论是里面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各类知识,各色人物,还是作者的才识、语言,都是文学作品中的精品。
鲁迅先生曾说过:“经学家看见《易》,道学家看见淫,才子看见缠绵,革命家看见排满,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。”这就说明这本小说内容的丰富,以及读者对其可能产生若干种解读,再加上其前80回和后40回的区别,读者对其的结尾解读更是丰富多彩,所以说,曹雪芹作为《红楼梦》的作者,给我们留下了这么一笔无价的精神财富,他无疑就是我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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